法律依据:《青海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申办主体:困难群众
申报材料:病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重度残疾证(一、二级)、孤儿证、低保存折(信用联社)、复印件及医院报销凭证单原件、病院首页及出证。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部门:贵德县民政局低保办
联系电话:0974—8558784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递交材料向乡镇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
2、核实:经村(居)委会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连同材料报乡镇民政办审查;
3、审查:乡(镇)民政办审查后,张榜公布并发放申请表;
4、审批:县民政局审核、计算、批准后直接打到申请人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