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1、申请人申请报告;
2、乡镇审核意见
3、民政审批
4、填写五保户审批表。
承诺期限:2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图:
1、申请:申请人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初审:村委会初审,再上报乡镇民政办审核;
3、审核:乡镇民政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4、审批:县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人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监督电话:8558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