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民政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
来源:贵德县民政局    时间:2015年05月15日    

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受理条件,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村()委会初审、乡镇审核证明;

3、《青海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

承诺期限:2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当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初审:村(居)委会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乡镇民政办审核;

3、审核:乡镇民政办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4、审批:县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人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监督电话:09748558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