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受理条件,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村(居)委会初审、乡镇审核证明;
3、《青海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
承诺期限:2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当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初审:村(居)委会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乡镇民政办审核;
3、审核:乡镇民政办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4、审批:县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人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监督电话:0974—8558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