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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乡社会事业发展情况介绍
来源:    时间:2015年05月15日    

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积极宣传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创建计划生育示范村2个,核发独生子女光荣证106户,年兑现独生子女奖励金5.4万元;落实奖励扶助对象147人,享受青海省若干政策的家庭12户,落实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医保金1469人,康福家行动联点帮扶对象60户;发放村级计划生育员报酬15人1.8万元;全乡共有已婚育龄妇女2916人,全年出生135人,出生率9.8‰;积极进行医疗保险宣传及药费报销工作,2014年农牧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人数11109人,参合巩固率99%,共收缴参合金50.11万元。2014年报销住院药费1565人422.1万元、门诊医药费30.59万元。

坚持教育优先,促进教育工作加快发展。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优先发展教育,实现富民强乡”的工作思路,着力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乡属2所小学实有教职工312人,在校学生2160人,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为100%,九年义务教育辍学率为0%,全乡5所幼儿园在园幼儿713人,开设学前班、大班、中班、幼儿班、藏文班共30个教学班,使各年龄段幼儿接受到相应的学前教育。

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扶危救困的作用。规范乡财务管理,对各类涉农补贴及重点项目资金按照制度规定,以一卡通形式全面及时足额发放到户。2014年全乡享受粮食直补政策15036.85亩、良种补贴政策12820 亩,发放直补金14.43万元,良种补贴 12.82万元。落实杨家、周家秋菜种植补贴304亩3.04万元;完成危房改造40户100万元,奖励性住房241户409.7万元;全乡应参加养老保险6966人,2014年参保率达87.5%,60周岁以上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老人1358人,发放养老金155.64万元;落实重度残疾人国家补助政策96人,发放补助金5.76万元,高龄补贴590人,发放补贴36万元;孤儿11人,发放保障金7.92万元;两老干部52人,发放补助4.16万元;优抚对象25人,发放优抚金97236元;雨露计划73人,发放助学金11.68万元,五保户36人,年发放救助金84175元;对4名年迈体弱的孤寡老人送往温泉福利院实行集中供养;2014年初低保户数396户,992人,发放保障对象救助资金164.86万元,特殊困难救助金额9.22万元;2014年9月21日起启动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工作,按照突出保障重点,实行分类救助和“15”不准的原则,对享受低保对象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做到应保尽保,低保动态调整141户257人,落实2015年享受农村最低保障政策255户735人。乡信用社积极发挥乡党委政府联系农牧民的金融纽带和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全年发放妇女创业贷款24户120万元,化肥农药贷款40户65万元,扶持种养殖业大户产业发展贷款54户1250万元;为贡巴村“美丽乡村”住房建设困难户解决财政贴息贷款47户230万元,给群众农家院、餐馆等其它发展贷款48户148万元,为推进我乡经济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平安建设工作不断加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各村安全监管机构,全年没有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注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群众来信来访147件,办理回复141件,乡领导班子成员共接访群众64件,处理答复64件,全年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乡工商所认真开展“3.15”“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主题宣传咨询维权活动,全年进村、入户10余次,组织市场专项检查3次,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引导农民群众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乡派出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全乡全年共破获刑事案件2件,查处治安案件30余件,行政拘留27人,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7人,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