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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阴镇人民政府部门职责
来源:    时间:2015年05月15日    

乡镇是我国政府体系的“神经末梢”,同时又是直接面对百姓的“一线”政府,担负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的重要任务,是党和政府政策的实施部门,既要具备强大的执行力,又要拥有便捷、灵活、高效的服务平台。河阴镇辖12个行政村,52个生产合作社,4个社区居委会。2011年前我镇沿用2007年乡镇机构改革后“七站八所”机制模式(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保站、经管站、财政所、司法所、综治办、公安派出所、计划生育服务站、文化站、民政扶贫办、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所、新农合办等)开展工作,因管理中有行政管理、垂块管理,存在任务重叠,交叉安排,责、权、利不明,领导安排不畅,干部怨气较大等问题,故在2011年下半年,河阴镇根据存在的实际问题,从社会管理机制入手,按照社会综合效益最大化和“对上保留,对内统筹”的原则,整合“七站八所”资源,建立了“三中心两办”工作机制,即社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党政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办公室。其中,社会服务中心整合农村养老保险、新农合、民政扶贫、土地管理、文化等站所职能,经济发展中心整合财政、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林业、水保、经管等站所职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整合司法、综治、公安派出所等站所职能,党政办公室由原组织、纪检、工青妇、武装、办公室等组成,计划生育服务办公室由原计生工作站组成。

一、镇党委、政府主要工作职责

(一)党委职责:1、积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和决定;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努力推进本镇的改革和经济建设。2、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负责制定本镇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重大决策,保证和支持基层组织行使职权,实行依法自治。3、负责本镇党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4、负责做好权限范围内干部的管理、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5、负责本镇群团、武装、统战、民主法制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工作;加强人民代表工作,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共同发展。6、加强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坚决斗争。其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主要承办信访接待、矛盾调处、综治、民族团结创建、平安建设、民族宗教、失地农民后续保障等相关工作;党政办公室主要承办组织、纪检、文件起草、印发、上报等相关工作。7、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责: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其中,社会服务中心主要承办婚姻登记、民政救济、扶贫、残联、新型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土地管理、劳务输出及技能培训、工商、食品和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经济发展中心主要承办林业环保、农牧、农业及科技培训、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工程项目、土地流转、农牧统计、农村合作社管理、水利事业、电力、城建、交通、旅游、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武装、消防、教育、创卫、文化等相关工作;计划生育服务办公室主要承办人口和计生服务相关工作。7、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一)社会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婚姻登记、民政救济、扶贫、残联、新型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土地管理、劳务输出及技能培训、工商、食品和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二)经济发展中心

主要承担林业环保、农牧、农业及科技培训、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工程项目、土地流转、农牧统计、农村合作社管理、水利事业、电力城建、交通、旅游、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武装、消防、教育、创卫、文化等相关工作。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主要承担信访接待、矛盾调处、综治、民族团结创建、平安建设、民族宗教、失地农民后续保障等相关工作。

  (四)党政办公室

   主要承担组织、纪检、文件起草、印发、上报等相关工作。

  (五)计划生育服务办公室

   主要承担人口和计生服务相关工作。

三、岗位说明及职责

  (一)社会服务中心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岗位:承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核发等相关工作。

2、新型合作医疗岗位:承担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的收缴、医疗费的审核与支付等工作。

3、民政岗位:承担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双拥”等民政、福利事业;做好全镇农村低保;抓好扶贫、救灾;残疾人及其他属于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4、劳动保障岗位:承担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服务,输出劳动力的统计、上报及档案等工作,并对剩余劳动力进行培训;工商、食品和安全生产工作,婚姻登记工作

5、外债项目工作服务岗位:承担全镇扶贫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及项目的实施、农发项目贷款的发放和回收。

6、土地管理岗位:承担宣传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辖区内的土地确认、土地管理、征地拆迁和依法查处违法占地案件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中心

1、城建交通和旅游岗位:承担城建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民房建设、村庄道路规划与建设的管理、协助各村抓好农村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开发、挖掘和保护地区旅游业资源,不断完善和规范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业发展等工作。

2、林业环境保护岗位:承担宣传林业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与监测;做好本辖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琳、森林资源管理;林业科技推广和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调处辖区林地、林木纠纷等工作。

3、农业生产综合岗位:承担宣传党和政府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快本地区经济发展。做好农牧业生产各项数据统计;协调农业服务部门,组织农、林、渔等行业的生产和技术服务方面的管理;做好农村承包土地、产业结构调整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4、水务服务岗位:承担本行政区内水资源的管理、水资源设施的组织实施、维修、保护、防汛抗旱及水土资源综合治理等工作。

5、农村管理工作岗位:抓好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落实,做好村务公开、村级财务审计、村集体资产、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农民收益分配数据统计工作;对村民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倾听村民意见,及时向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反映村民的建议和要求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科教文卫、武装和消防工作岗位:承担制定文教、卫生、文化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主管副镇长管理好具体的教育行政事务;发展群众文化事业,指导和辅导群众文化活动,发展文化经济,巩固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思想文化阵地;做好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做好消防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

7、社区管理工作岗位:承担组织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居民会组织法》,积极创建示范居民委员会,对社区居民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做好文明小区、卫生城镇创建等活动,发挥政府与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倾听居民意见,及时向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建议和要求等工作。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1、司法助理岗位:围绕民主与法制建设,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协助做好民间复杂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积极办理司法行政机关和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岗位:承担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正确引导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并就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抓好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保和人民调解等工作。

  (四)党政办公室

1、文秘岗位:主要承担起草各类文字材料及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反馈;各种会议的安排、记录、组织服务、纪要整理,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对上报的文件、资料、报表进行初审、送签;收发文、来信来访接待及督办工作;做好处理来信、来访和来电投诉反映的信访事项;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密工作;管理好印章,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等工作;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2、党建宣传、纪检监察和组织工作岗位:主要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党员培训、发展党员工作和各项党内制度的落实工作;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对镇党委、人大、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事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做好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及日常事务工作;党员与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工作。

3、工青妇岗位:承担《工会法》的贯彻落实和镇工会工作;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妇代会组织的建设和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承担《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落实等工作。

4、财务管理岗位:承担党和国家有关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各项财务收支及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报账工作及国有资产管理和公共资源统计分析。

5、统计岗位:承担组织指导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报表的编制、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各项统计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对镇属企业进行管理,并就经营状况进行统计和核查等工作。

(五)计划生育服务办公室

人口和计划生育岗位:承担全镇医疗卫生保健等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变动情况,搞好孕情、环情普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加强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科技宣传;指导育龄夫妇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和各项计划生育指标的落实;做好镇政府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