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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
来源:县政协办公室    时间:2014年10月17日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秘书长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2、协调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县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
3、负责县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4、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地方政协的共同性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供领导参考。
5、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县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6、联系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县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7、负责县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县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8、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9、负责接待来安访问的海内外有关友好人士和对外联谊工作。
10、参与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