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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来源:365bet娱乐场888办公室    时间:2018年04月10日    

根据中共海南州委办公室、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德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616号)和中共贵德县委、365bet娱乐场888《关于365bet娱乐场888机构设置的通知》(贵发〔20163号),设立贵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承接的职责

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审批的职责。

2.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的职责。

3.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的职责。

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职责。

5.根据国家、省、州、县有关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需要承接的其他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1.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的职责。

2.根据国家、省、州、县有关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三)整合的职责

1.将原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卫生管理职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将原县卫生部门承担的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行政许可、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职责整合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将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承担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加强的职责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协调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制定。

3.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地方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监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订全县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八)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并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订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缺陷人口出生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

(十三)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实施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六)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综合股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承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财务股(红十字会)

管理卫生和计生事业经费;管理机关财务、资产;承担直属单位财务监督、内部审计、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工作;管理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财政性经费和社会抚养费使用内部审计,协助管理有关政府采购工作;乡镇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承担红十字会的财物接受和发放工作。

(三)医政药政管理股

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整体管理绩效和医疗质量控制评估;负责干部保健和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协调。查处医疗服务领域违法行为;承担医疗技术风险防范、指导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工作;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及基本医疗服务标准、护理技术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承办与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相关的从业机构、从业人员和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工作;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和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指导非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

(四)疾病预防控制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急办、地病办)

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疾病的防治规划和健康促进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疾病监测、预警、预报和防控措施;组织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监督、指导和绩效评估。负责卫生救治应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活动;负责跨区域医疗资源应急调配协调和医疗救护指挥调度;培训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组织实施重大灾害、恐怖、中毒、辐射事故等的紧急医学救援;报送和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管理地方病的检测和监督指导工作。

(五)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室

负责妇幼保健、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和技术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服务网络并监督指导开展相关业务工作;负责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整体管理绩效和服务质量评估;负责妇幼保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和母婴保健技术准入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组织实施出生缺陷干预项目。对辖区户籍女性申请再生育的,负责对其子女实施病残儿医学鉴定。制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药具使用与发放。组织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负责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目标并做好相关监督、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监督指导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指导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和检查二胎生育指标的审批工作。

(六)基层卫生及科教信息股

负责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的组织实施,指导县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网络建设和信息化的建设。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并指导实施。管理基层基础设施的建设,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藏医药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管理基层人才队伍的建设和信息上报工作。

(七)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县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整治、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城乡除“四害”活动;组织协调开展创建“卫生城市”、“ 卫生县城”活动;组织开展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活动,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组织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和团体的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卫生效果评价;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完成省、州政府和省、州爱卫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定行政编制10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工勤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一)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二)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拟订全县计划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三)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四)与乡镇人民政府的有关职责分工。

乡镇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仍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贵德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