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县政府
贵德县国土资源局
来源:365bet娱乐场888办公室    时间:2018年04月10日    

根据中共海南州委办公室、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德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616号)和中共贵德县委、365bet娱乐场888《关于365bet娱乐场888机构设置的通知》(贵发〔20163号),设立贵德县国土资源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承接的职责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及变更用途的职责。

2.国家、省、州、县有关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需要承接的其他职责。

(二)整合的职责

1.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房屋登记职责划入县国土资源局。

2.将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负责的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划转给县国土资源局。在国家确定的5年过渡期内,县国土资源局协助农牧部门做好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在过渡期后,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

3.将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负责的林权登记的职责划入县国土资源局。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耕地保护的职责。

2.加强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国土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和提出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中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参与城镇总体规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四)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监督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法规、规章;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省、州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

(六)负责监督指导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逐步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监督实施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制定地籍管理办法,指导土地确权,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在国家确定的过渡期内协助农业部门做好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在过渡期结束后承担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执行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组织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监督管理地质调查评价和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三)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监督实施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省州级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指导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负责测绘工作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和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测绘行业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测绘违法行为。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不设内设机构。

四、人员编制

县国土资源局核定行政编制8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工勤编制1名。

五、其他事项

(一)贵德县国土资源局挂贵德县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二)河道采砂管理职责分工。县国土资源局对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贵德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