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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委员会
来源: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4年10月16日    
  一、工作任务:
  《党章》规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工作职责:
  《党章》规定,纪检机关要履行监督职能、教育职能、惩处职能、保护职能。
  三、工作职权:
  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党纪处分权。
 
行政监察工作任务和职责
  
  一、工作任务:
  《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二、工作职责:
  《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主要职责是检查守法、执法情况;受理控告、检举;调查处理违纪案件;受理申诉和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工作职权:
  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决定权。同时,国家权力机关还赋予监察机关一些其他权力,主要包括查询权、请求协助权、列席有关会议的权力、奖励控告检举有功人员的权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