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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办理
来源:    时间:2015年05月14日    

 

申请条件: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办事流程:1、参保登记2、缴费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终止4、待遇核定、发放及管理。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政[2014]46号)。

申报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第2

代居民身份证的需正反面复印)2份。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主页、本人页)。3、转入外地的,提供接收函社社保账号。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受理地点:各乡镇、社区社保事务所或社保服务窗口;贵德县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74-8552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