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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教育局关于转学、休学、复学事宜的有关内容
来源:贵德县教育局办公室    时间:2015年07月17日    

申请条件:

转学: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变化需要转学的;跨省转学必须具备转出、转入学校所在地有关学生户籍、管理、学业水平考试等条件规定,并按照教育部统一跨省转学流程在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办理。

休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休学。

1.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请假(包括病假、事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

3.因其他原因(包括出境就学等),需要休学的。

(一)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由父母或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因病申请休学者需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在网上依次进行审核操作。

(二)休学期限按1学年设置。超过休学期限的,家长(监护人)要提出延长休学时间的申请。

学生休学期间,不允许转学,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复学: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或休学期间要求复学,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康复证明,由学校发起复学申请,上传复学证明材料。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在网上依次进行审核操作。对准予复学的学生,按接续学业的原则,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就读。

设定依据

《青海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贵德县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办理地点

转学:转入、转出学校及转入、转出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休学:学生所在学校及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复学:学生所在学校及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办理时间

转学:转入、转出学校及学籍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学生办理转接手续后转入学校在网上发出调取学籍申请后转出学校及时转出学籍,并在1个月内办结。

休学:学生及学生家长提出休学书面申请,具备休学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复学:学生及学生家长提出复学申请,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电话:

教育局0974-8551773

办理流程:

转学流程

1、县内转学

学生及学生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出学校提供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学籍系统信息)-----取得转入学校的同意并同意接收,接收学校开具贵德县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学证)一式三份,表内信息填写完整,领导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转出学校签署意见,领导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教育局签署意见,主办人签字,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提出转学申请------转出学校在系统内核办-----教育局核办------转入学校调档--------转入学校分班-----转学完毕。

2、省内县外转学

学生及学生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出学校提供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学籍系统信息)------取得要转入学校的同意并同意接收,转入学校开具转学申请表(地方或者全国统一转学证)一式四份,表内信息填写完整,签署意见,领导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签署意见,主办人签字,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转出学校签署意见,领导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转出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签署意见,主办人签字,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在系统内核办------转出学校在系统内核办-------转出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在系统内核办------转入学校调档------转入学校分班-----转学完毕。

3、省外转学

学生及学生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出学校提供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学籍系统信息)-----取得要转入学校的同意并同意接收,转入学校开具转学申请表(全国统一转学证)一式四份,表内信息填写完整,签署意见,领导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签署意见,主办人签字,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转出学校签署意见,领导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转出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签署意见,主办人签字,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在系统内核办------转出学校在系统内核办--------转出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在系统内核办------转入学校调档------转入学校分班------转学完毕。

休学流程

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家长签字,向学校提交要求休学学生的病历证明(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者保险公司提供的理赔证明,由就读学校开具《贵德县中小学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完整填写申请表的相关信息,学校签署意见(注明休学期限和复学时间),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教育局审核办理,签署意见,主办人签字,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学校在学籍系统内提出休学申请(注明休学的期限和复学时间)----教育局在系统内进行审核同意------学生休学。

复学流程

休学学生携带已办理的休学申请表,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可口头申请),学校在家长提交的和学校存档的休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教育局审核办理----学校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内提出复学申请-----教育局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内审核同意----学校注册分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