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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督导检查上半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来源:贵德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18年07月18日    

近日,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文昌太带领县创建工作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和重点行业部门督导检查全县上半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督导组采取召开汇报座谈会、实地查看、现场指导、查阅资料和个别访谈等形式,与各创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基层干部和群众共同谈经验认识,鼓信心干劲,找问题短板,挖特色亮点,定目标责任,讲担当纪律,切实提高了各级干部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压实了创建工作责任,增强了创建工作信心,激发出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和示范县的强大动力。同时,文昌太部长就做好下半年的创建工作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是全县强基固本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各乡镇、各创建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突出主题主线,以“永远在路上”的精气神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全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推动我县创建工作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运行。

二要把握主题主线。各创建成员单位要充分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主线,坚持突出本乡镇、本单位和本行业特色,把创建工作与经济建设、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文化旅游等深度融合,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使创建工作与干部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充分体现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

三要夯实基础工作。各创建成员单位要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扎实推进创建 “十一进”活动,持续深化民族团结思想教育,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引导各族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巩固家庭和睦、乡风文明、文化繁荣、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做到创建活动“人人参与、全民共享”,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培育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夯实示范县创建工作基础。

四要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各创建成员单位要在巩固提升现有示范单位基础上,以景区景点、重点行业、窗口单位和新经济社会组织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全州和全县示范单位活动,深入挖掘总结各行各业典型事例,精心培育一批创建工作新典型、民族团结进步新标杆。要突出特色亮点,从实从细做好宣传讲解和成果展示工作,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典型示范先进事迹,辐射带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深入发展。